清宁镇是一个异常繁荣的小镇,它背靠一片森林,森林中生长着非常多种类的草药,不少比较贫穷的炼药师会来这里采摘草药,清宁镇就是他们补给休息的地方。
因此,清宁镇的氛围和它的名称可不怎么相称,村民们对来来往往的炼药师和其他想要来历练的人习以为常,不会像较为淳朴的村民们一样大惊小怪了。
此时,街边正发生着一起争吵,但见怪不怪的村民们纷纷淡定路过,买菜的继续买菜,溜达的继续溜达,眼皮子都不带抬一下的。
“你说是你先找到的,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就是现在它在我身上。”
“……明明是我先找到的!”
“可它现在在我身上,事实胜于雄辩,反正是我先找到的。”
两个穿着和相貌完全相反的男子正站在路边争吵,说是争吵,其实倒也不算,其中那个身材较为高大的人反而显得有些弱气,而比较矮的那个则双手环胸,下巴微抬,看上去占尽上风。
“输了就输了,不要这么输不起。”
那个身材较矮的男子黑发长袍,面容有些雌雄莫辩,但看他的气质,绝对是纨绔富家子没跑了,而和他对峙的则是一头金发,但身上穿着西方家族特有的服饰,整个人看上去就和这个小镇格格不入,村民们路过时都忍不住多瞧他一眼——太新鲜了!
他们俩吵了一会,最终那个小纨绔大获全胜,他得意洋洋的掉头离开,路过金发男子时还忍不住笑了一下。
[凯撒的心里感到十分屈辱,要是他还是洛特家族的少主,他又怎么会落到现在这样的地步,就连一个无名小卒都能跳到他的头上来欺压他。]
[如果……凯撒的右手掌心里已经捏着一团细小的黑暗之火,他在重新恢复天赋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此生,他绝不会再任人欺辱,刚才那个嚣张的纨绔子弟,就用生命来偿还这次不敬吧!]
林卓敲键盘的手几乎都要快出残影了,当了这么多年的单身狗,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起码他的手速快的一批。
手速快可是写网络时的一向重要优势呢!你想想,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你一天三章,隔壁一天更一章,那读者们不就倾向于跳进你挖的坑里了么?
虽然林卓时常面临的问题是脑洞跟不上手速……不过这个不重要!
他现在文思如泉涌,下笔那是“哒哒哒”的有神,剧情简直就像是凭空跳进他脑子里的,都不需要他像之前一样冥思苦想,他只需要补充一些男主的心理活动就行了。
心理活动还不好写吗?根据林宅男看过的各种热血番,只要一句话:中二就完了,反正大家都喜欢这个套路。
凯撒顺着内心的想法,他的右手情不自禁的捏着一团细小的魔法火焰,都不需要那股神秘力量的牵引,他自然而然的就潜行跟上了那个大摇大摆的小纨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