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欢宴一直到晚上八点半钟才结束,在酒桌上,一瓶烈焰都被沈科和顾可军瓜分了。
对于沈科来说,这也是他第二次喝烈焰酒,对这种酒的味道念念不忘。也正因为如此,实际上,这一坛子的酒,倒是有三分之二被沈科喝掉的,顾可军最多也只是喝了三分之一而已。
所以,当四个人从觅园餐厅里出来的时候,被晚上的风一吹,沈科便有些飘飘然了起来,便是踩在地上的脚,也觉得有些虚浮。
“呵呵,你小子这一回知道了这酒的厉害了吧?”顾可军看到沈科有些摇摆的样子,顾可军取笑着。
沈科看着他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像是一团迷雾,让他仿佛想起了什么来,但是当他努力地集中起思想,想要一探究竟时,那些印象又好像是一阵风一样得刮过,转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看到沈科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顾可军对着丁彩仪道“彩仪,沈科这一次真得是喝多了!要不要我送他跟你回去?”
丁彩仪连忙摇着头,道“不用了,我开车,又不是他开车!”说着,又提醒着他道“倒是你,顾哥,你也没有少喝,不要开车了!”
顾可军看了边上的方静一眼,笑着点头,对着丁彩仪道“你放心,我不会知法犯法的!今天就把车放在这里,我打的回家!”
听到顾可军这么一说,倒是令方静有些过意不去,想了一下,她道“我跟彩仪都没有喝酒,这样吧,我开车送你回去!”
丁彩仪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方静,她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方静已然对顾可军有了态度上的转变,再不是原先那般得讨厌他了,最其马,方静对他有些好感,否则的话,方静也不可能主动地开车送顾可军。
顾可军却是满面春风一般地笑着,不停地点着头“那太好了!太好了!”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
沈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反正等他一醒过来时候,却发现他是躺在丁彩仪家的床上。
他昨天根本就没有回到他的出租屋里,也许是醉得不行,他随着丁彩仪来到了铃兰小区之后,便失去了意识。
当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丁彩仪十分憔悴的脸,正关切地看着自己。
“咦?我怎么会……会在这里?”沈科一脸得茫然,马上又想起了什么来,道“彩仪,我记得我是跟……跟你、方姐和顾可军在喝酒的呀?”
“那是昨天晚上!”丁彩仪告诉着他。
沈科从床上坐起来,只觉得浑身酸痛,好像是经历了一常大的打斗一番。他伸了一个懒腰,但是脸上还露着诧异的神情,根本不再记得从觅园餐厅里出来之后的事情了。
“烈焰酒,真……真得是名不虚传呀!”沈科有些感慨得道。
这是他第二次喝这种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