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两天,沈科都没有敢给丁彩仪打电话,更没敢跑去找她。
虽然那天他强词夺理的让丁彩仪觉得,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因为丁彩仪有意的诱惑,并且把责任都推到了她的头上。不过,他自己也非常清楚,是他没有能够把持住自己。
顾可军看到沈科一直呆在家里,有些奇怪,还劝着他应该多出去走走,最少也要找一份工作。
直到如今,顾可军还是希望沈科能够考虑他的建议,到卡迪亚大酒店去当保安队长。
“我……我这么大的能耐,就只能当……当个保安队长?”
沈科不屑地道,如果顾可军再要说的话,他便要收拾东西离开,弄得顾可军也只好闭嘴。
实际上,顾可军这几天被借调到了刑警队,也忙得不可开交,也没有过多的时间与沈科聊天,多数的时候,每天回来也就睡个觉,而且总是在深更半夜才回来,他是把家当成了旅馆。
显然槐城发现了一件很大的刑事案件,但是却没有任何消息传出来,这令沈科也能够感觉到其中的诡秘。
李梓燕没有食言,在白晓华婚礼后的第二天,便给沈科以发送快递的方式,寄来了一包他想要的半导体的电子元件,这里面最小的二极管果然只有针尖大小,只在戴着放大镜,才可以看得清楚。
沈科花了半天的时间,又往电子商城转了一圈,如今他的身上有五万元现金,这是丁彩仪之前把那二十万捐了十五万之后,剩下来的五万尽数给了他,他可以很长时间不用再去取钱,也能够花销了。
他首先给自己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又采购了一些需要的工具,回到家之后,一个人默默地工作了一个下午,竟然做出了四个小小的窃听器来。
沈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东西,他只是凭着感觉,认为李梓燕给他的那些电子元件,就很适合做这东西,而实际上,李梓燕之所以给他寄来那些元件,也是因为他的列表清单。
沈科根本没有自己是从哪里学会的制作窃听器的记忆,仿佛他天生就会做一样。
当他拿着一个小小的犹如扭扣大小的窃听器,很是得意,有一种十分幸福的成就感。
他把窃听器的接收器装在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特意把其中的一个放到了楼下的花坛里,通过无线电遥控,能够十分自如的打开窃听器的开关。
这个窃听器只有在工作的时候,才会发射无线电波,若是在休眠的状态之下,就是一团死物,便是用无线电或许金属探测仪,也无法探测出来。而这个小小的窃听器上,还装着一个通过阳光就可以充电的太阳能电池。
戴着耳机,沈科可以清晰地听到往来于花坛附近的人声、风声、狗声,甚至于不知名的虫子的叫声,这令他兴奋异常。
“我怎么会做呢?”他自己在夸着自己“嗯,说不定我以前就是做特工的!”
经过几次实验,他发现他的这个窃听器只能在方圆两公里以内使用,距离再远,接收器收到的信号就非常弱小了。这令他有些不开心,却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