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织云住的地方地段很好,出去拐两条街就是宝丽莱,左转是舞厅,右转开个二十分钟就是回力球球场,想想都知道有多适合开宴会,隐秘性好不说,还方便私下交际,净商量那些见不得光的买卖。
王佩珑死鸭子嘴硬,嘴上咬死了说不想去,可事到临头,她是不去也得去,因为万显山心血来潮,发话要带她去见见那群叔伯,这种场合见一面没坏处只有好处,以后佩珑登台,这些人就都是人情,可以换成钞票,换成不同的路子。
捧戏子也算是一桩高级娱乐,何况佩珑还是他养的,更和那帮下九流的下三滥不一样,他自己感觉好还不算,还要所有人都高看她一眼。
万老板的面子,他们还能不给吗?
王佩珑也很清楚这点,所以她明晓得林织云对她也早有耳闻,两个人撞在一起,不说应该,是铁定会出点什么事情,也还是去了。
好在年纪依然是优势,还可以童言无忌再顶一阵,年纪大的不好跟年纪小的硬碰硬,有什么好慌的,她可是一点都不慌。
王佩珑满怀信心地去了。
可惜还是吃亏,亏在没-胸没屁股,穿什么都像套了层好看的麻袋,万显山跟洪双喜都习惯了,林织云却是一眼就看出了不寻常——小丫头片子不显山不漏水,一个人卯足了劲发育成长,当初的小眼睛已经变大,变得大大的,敢情还是一双桃花眼,那个眼睛真是有光一样,专盯她想盯的人。
很好,这不是棋逢对手,而是对手不请自来。
林织云私下打听过,外面都晓得万公馆养了个半大的大小姐,这‘大小姐’还是万显山亲口认下的,不知道是抱着个什么心理,自己又不是没女人,又不是生不出,都不晓得万显山这是犯了什么瘾,养什么不好,养猫都比养个小丫头强!
说起来还是心有不甘的,自己半只脚都要踏进万公馆,最后愣是没进去,多半也是这一位的功劳。
可以心中不平,但是不能外露,林织云好就好在识时务,眼见在场宾客都到的差不多,就迎上去,摆出半个女主人的派头去招呼客人,里外都很周到,就连黄老板上来她都装的很好,好像自己被赶出宝丽莱无处落脚,都不是他的错一样。
万显山是借她的名头广邀贵客,跟他以往的做法都差不多,林织云先出面,软言软语地跟人家先通通气,通不过再是他上,可谓互相抬轿,先软后硬,非常讲情面。
林织云晓得万显山不喝酒,原因也是好笑,酒量太差,吃个酒酿都要考虑再三的,传出去真是没多少人信的,万显山一本正经地讲出来更是好笑,她记得自己当时笑了好久。
“今天来的人不少。”
她端上一杯红酒穿梭于众人,游鱼一般自如,游到万显山身边才稍稍停下,凑近了说:“陈先生也带了不少贺礼过来,你看我等会要不要上去跟他寒暄一下。”
万显山笑容满面,简直笑的要收不回去了,脸色完全不变,直到面前几个朋友都走开,他才转头看向林织云:“不用,先晾着他,妈的陈康柏这条老狗,抢不过就放阴招,叫柳金魁灭我的人,眼看柳金魁躺进医院,现在又派他儿子来跟我赔罪,鞠个躬,带点东西就完了?想的倒蛮好!”
林织云浅笑吟吟,抿了一口红酒,酒杯上正好留下一个淡淡的口红印,上下两片清晰饱满,妩媚动人:“陈安年肯过来赔罪,就代表他们还是忌惮你的,这下开场的事情他们已经让了步,你也可以安心了。”
万显山还是笑,一视同仁一样的笑,没拿她当外人,但也就比外人好一点,毕竟是用过睡过,感情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