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零文学>都市小说>医神殿临时工 > 第三四零章 我要报案!!
    今天是闹大了,宋警官看林琅又不是愿意吃亏的主,知道是没办法善了,只好说:“那就请林同志你们和我们会警局正式做个报案笔录吧。”

    林琅笑着说:“这样啊。不过今天我还有点事。最迟后天,我们会去你们警局正是报案,顺便做个正式的笔录。”

    他笑着问:“对了,案子的追诉期,不会这么快就过了吧。”

    “当然不会。”宋警官苦笑。

    这都是什么事啊。出警,却只将报案人给捉回去了。

    但他没办法。林琅确实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但这个义务,现在没有限定期限。除非警局开出了传讯通知书,不然林琅可以有理由拒绝马上就去。

    更何况,林琅已经承诺会晚一点去做笔录。

    他还能说什么?

    事情搞清楚了。林琅他们连一刻也不想再在这个酒店呆了。

    展文本来想着房子依然开着,等林琅回来了,还住那。现在他不管酒店经理低声下去赔礼道歉,反正就是要马上去退房。

    隗轩和林琅他们先离开了酒店,去外面车上等着他。

    他们在车上等展文时,邱馨薇就没忍住问:“师兄,我们真的要告他们啊?我们也没有损失,能告赢吗?”

    隗轩也有疑问:“林琅你是想将事情闹大吧。”他也觉得警方甚至不可能立案。因为林邱馨薇没有受到多大的侵害,最多就是受了点委屈。但中国讲究以和为贵,民事纠纷,调解为主。就算伤了人,也可以教育批评作罢。

    这个尿性,大概是钱都拿去修路修桥,没钱建监狱养成的。正是因为这个尿性,他觉得立案的可能性不大。

    林琅笑着说:“诬告陷害罪,只要是捏造犯罪事实等方式,向国家有关机构告发,意图让他人遭受刑事追究的行为,就属于诬告陷害罪。这个罪不以结果,而是以过程定罪。

    “他们报案了,满足‘向国家相关部门告发’的条件。而且那个女人多次说要将我们送进监狱,满足‘意图让他人遭受刑事追究’的条件。捏造犯罪事实,刚才已经证据确凿了。”

    他又对邱馨薇说:“刑事案件。只能由公诉机关起诉。但是我们可以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只要我们报案了,能不能起诉,我们做不了主。不过至少可以恶心一下他们。”

    邱馨薇不解了:“那如果让警察以偷窃罪立案,那个男人不是更容易入罪吗?”

    林琅心说“傻姑娘”,笑着解释说:“如果那样。只要那个女人说一声误会,警方就只能撤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