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林家满门被灭,林隐好几天都心情郁闷。
期间刘宾曾经上门,道是中江县有不少读书人高价求林隐的字画,让他赶紧乘着这股风头,大赚一笔。
“你知道么,如今你的字画在县城中,已经炒到四十两一幅了。”
林隐本性上并非爱财之人。昔日家境贫寒,连肉都吃不起,他被旧社会一顿毒打,想清高也清高不起来。
如今家境好转,生活水平直线提高,潜意识中的那点清高骄矜就不自觉显露了。
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够用就行,无需多费心思。
他懒洋洋的端起茶杯,吹了吹热气:“他们恐怕也不是欣赏我的文才,而是想沾沾我考中小三元的喜气叭。”
刘宾坐在下首,急道:“你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愿意花钱就行了。”
在刘宾赶鸭子似的催促下,林隐只得不情不愿的执笔,写了三幅字出去,挂在刘家字画铺中当门脸。
正如刘宾所言,不过数日而已,这三幅字就已一售而空。
刘宾送银子过来时,自个儿都乐得合不拢嘴。字画卖的越快越贵,他这个少店主自然也抽成越多。
林隐得了这一百多两银子,心情也不算多愉快。
这日他正在屋中读书,林宏远突然上门,向他求一幅字:“冒昧来访,还望修尘见谅。在下实在是没办法,才来求修尘的墨宝。”
林隐请他入室落座,亲手沏茶:“文卿兄光临寒舍,蓬荜生辉。只怕我的字简陋粗鄙,难以入文卿兄的眼。”
这些自谦之语,林宏远不会当真。林隐的字,他是亲眼见过,比他优秀百倍。
“修尘自谦了,若你的书法水平还称简陋,那我的字岂不是丑陋的不堪入目了。”
每个人都有擅长不擅长的事,林宏远就属于偏科比较严重的人,他天生文采斐然,吟诗作赋极有灵性,奈何一手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说来令人羞赧,我有一个意中人,向来最喜诗文之道,我新近做了一首诗,想要送给他……表白心意。”林宏远不好意思的咳了声,“奈何我的字实在差强人意,所以特来请求林兄,替我捉笔带刀。”
林隐恍然,他最近也为情爱之事困扰,此时听见林宏远的心事,颇为共情:“原来关系文卿兄的姻缘大事,那我定然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