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世子道:“这个萧炎还真的是没有人性。”
“父帅,我们该如何是好?”阳哥儿这些日子以来,从所有人都不看好,到现在打仗少不了他了。他起初骑马时间长了都不舒服,现在快十三岁的小伙子好像吃了窜天猴一样,快跟他爹差不多高了。
他仿佛天生就爱打仗一样,轻车熟路,比他叔叔更胜一筹。
沈矜笑道:“既然如此,咱们也不动,围着他们不就好了,反正我们多的是功夫,只要断粮了,他们哪里还逃的出去。”
萧炎不过是临时起义的一个军队,看似疾风骤雨,实际上根本不长久。
他能起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丁家贡献了不少粮食,源源不断,这才让他有资本,但是西北之地很是贫瘠,种粮食不如湖广等地多,时日一长可不就是迟早会出来。
沈持赞叹:“妙,咱们倒是不费一兵一卒。”
“来,我昨儿去附近观察了,这几个地方你们几个人,一个蹲一个点。”
再有蛮族,沈矜把沈持和魏国公世子招来,和他们俩人布置了一番,这俩人一人是魏虎的儿子,沈持是他的弟弟,也非常骁勇,既然这俩人是最先追随他的,他当然也要给甜头。
人走完,沈矜在帐子里躺着睡不着,睡不着就索性起来,去了儿子阳哥儿的帐篷里,阳哥儿和好几个人睡在一起,他也没搞过特殊,沈矜跟他说过不知道身边的人是不是奸细,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
他站在帐篷外,看了一会儿,才走开。
阳哥儿成长是最快的,他第一次和满嘴粗话的人打交道,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个世上如他这般幸福的人太少了,有的人被拉来做壮丁纯粹是因为继母舍不得自己的儿子,所以把他这个前面生的毫不犹豫的送过来。
还有吃到白面就觉得很幸福的,有的人想娶个媳妇儿……
这些人并不高大,但也有很聪明的,他们只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所以连认字的机会都没有,阳哥儿心想,以前他总不能理解为奴为婢的人,现在充分理解了。
人活着才重要。
为了活下去,想尽办法。
这才是他这次来收获到的最大的,而非那些空谈,锦绣文章做的再好,也没有这样来的体会深刻。
人要有悲天悯人之心,才能走的更远。
越是没人看好,他就越要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