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零文学>玄幻小说>三无少女 > 四章 : 关于10月份求月票的恳求~
    “欢迎来访!”

    红豆杉研究所门口,一🄧名成熟知性的女士正笑盈盈地对着玄间一行人招呼道。

    玄间不敢怠慢,连忙回礼道:“劳驾您亲自🜊迎🁻🋀接,我真是太🖀荣幸了!红豆杉博士!”

    没错,眼前这🏏位穿🏭🝐🊒着看起来更像风衣的白大褂的御姐,正是合众地区最知名的博士,红豆杉博士,联盟为数不多的女性博♎🇓😄士之一。

    红豆杉🁷博士笑了笑:“🄧你太客气了!联盟最有天赋的科学家以及训练家玄间,我们这些老家伙可都对你很感兴趣呢!你能来拜访红豆杉研究所,我可是非常欢迎呢!”

    “您谬🁷讚了!我只是一个好运气的小子罢了,和您这样的大学者,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还需要您多多指🖡🔊教!不过我要纠正您一个错误,那就是您可不是什么老家伙,您可是🞊💠风化正貌,魅力四射呢!”

    玄间看着红豆杉博士眼睛,真诚地说道,这句话倒不完全是奉承,比起一把年纪的大木博士、中年🜫🅇🄠谢顶、大腹便便的小田卷博士,正处中年的红豆杉博士可谓是保养得非常好,加上身上那种知性、成熟的味道,要是小刚在这里,早就跪舔了!

    在双方都有意交好的意愿下,玄间和红豆杉博士可谓是宾主尽欢,聊得非常开🕯心。红豆杉博士见识广博且经验丰富,而且思维方式兼具理性与女性特有的细腻,给了玄间很大的启发。同样的,红豆杉博士同样感觉受益匪浅,玄间虽然在知识深度上比不上她,但是在一些问题上思维独特,而且知道很多冷门的知识,常让她眼前一亮。

    话🇽🝿题渐渐开启后,玄间也顺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博士,我最近得到了一只黏黏宝,不过我手上并没有它的培养知识,不知您这里有没有相关知识?如果有的话,请分享给我一下,我会用同样价值的知识来交换的!”

    没错,寻找黏黏宝的培养知识,这⛘🚭就是玄间拜访红豆杉研究所的真正目的,毕竟🌊♃🅭他又不用到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图鉴,也没有御三家收集癖。

    “黏黏宝的培养知识啊!”红豆杉博士微仰着头,略作🞲😆回忆后说道:“这个知识好像有一些,不过由于黏黏宝这种精灵本身少见,加上培育难度很高,所以这方面的东西非常少,只是一些零散的数据,根🖻🗷☧🖻🗷☧本没法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啊!毕竟你也知道,这种精灵不是我们研究所主要的研究对象。”

    “嗯,我理解。”玄间点头说道。研究所的资金来源于联盟,这💘也😱🅏就意味着它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各地联盟的需要,不能太过于冷门,简单的说,研究所的正常研究方向是以御三家为主的比较大众化、比较稳定可控的精灵,研究如何更好、更快的培养它们,让训练家整体实力能够更好的提升。而像暴鲤龙、黏美龙这样不可控性强的精灵,虽然经常能让训练家实力爆发性增长,也有很大研究价值,但因为不够稳定,很少会成为主要研究对象。

    “黏黏宝这种精灵,会对它进行研究的不多,资料本来就少。我能够想到的资料来源,也就只有您这里了。其他的来源,或者我不知道,或者我没法得到,所以请您务必将资料分享给我。当然,我知道知识是无价的,🉓🆵📻我不敢要求你无偿的给我,我可以用我自己独门的知识和您交换。”玄间真诚地说道。能够培养出准神的知识,对任何组织都是底蕴般的存在,也就联盟这种大体量、掌握资源无数的组织会拿出来交换,其他小一些的⛐🙠🋵组织,都只会将其当做底牌一般死死藏着,轻易不会示人。

    “资料倒是可以给你,”红豆杉博士说道:🜊“我也不用你用什么知识交换,你还没公开的知识,想必都是训练家方面的独门秘技。我不是训练家,对那些不感兴趣。不过我想要共用你培育黏黏宝过程中所有的收穫,这个没问题吧?”

    “当然!”玄间迅速点头同意道。通过赠予训练家,特别是有天💘赋的平民训练家精精灵、道具、秘技来进行投资,然后分享训练家们的收穫,这本来就是研究所常用的方法。这样的方法即👱让研究所的知识创造了价值,并实现了增值更新,也帮助训练家们节省了很大成长成本,可谓🐏⚣是双赢了。

    “那跟我来吧,黏黏宝的资料是我的上一任收集的,💩🔡🂍存在老的电脑里。我的兴🕯趣方向🚄🐷不是这方面,所以一直都没怎么动过。”

    带着玄间来到一台有些老旧的电脑前🖎👜,红豆杉博士迅速调出来玄间想要的资料,出乎玄间意料,这些资料虽📜然很零散,完全不成系统,但其量却足够庞大,非常有参考意义。

    “好多的资料,虽然其中最终培育成功,进化出黏美龙的只有两例,但这么庞大的数据,也能避免我走很多弯路呢!”玄间浏览着资料目录,由衷的感歎道。成功固然是最好的参考,但失败的案例也同样有♌🇂🕲自己的价值,就沖这上百起黏黏宝的培养记录,自己这一趟就超值了。

    看着一脸兴奋的玄间,红豆杉博士也感到💷🖢🔗很开心,不过还是惋惜道:“这些资料我也看过,可惜我也没能从中找到规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只是从理论层面研究,没有实际培🁗🅹育的原因。👱希望你能够成功,从中找到培养黏美龙的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