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零文学>玄幻小说>男朋友那东西真大我很喜欢知乎 > 第一十三章 我什么时候说过
    当然,洛家并不缺这么点钱,他这么做的后果也有可能让洛少爷觉得打了他脸,所以黎霄⚸🖉现在包包里有💫🔰🄕钱🐙⛽了,也没敢轻举妄动。

    他在寻找一个适合开口不会🋴🝦🍗被拒绝💁🎽🖦的时机,在此之前,为自己未来找一份事业🊛👄🆕也是很有必要的。

    说起来洛家是普城最大的商户,生意做的比较广,衣食住行都有涉及,普城的铺子有半数都是他们家🉶的,黎霄想要悄悄发展,自然要避开洛🁛🆣家的产业。

    脑海里飞快的晃过了一个个行业,💁🎽🖦很多行业最需要就是稳定便宜的货源。黎霄在这个世界认识的人不多,很遗憾的就是他并没有这🊭📥🜾方面🂎的人脉。

    不需要货源又容易挣钱🐤的,那就只有美食了。食材可🇩🛌🚽以去菜市场买,甚至还可以让卖家直接送到铺子里去,绝对的天然无污染绿色食品。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吃货,黎霄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厨界天才,但是他接触的美食怎么🊂也比这个小城的人多,想要做出点别家没有的美食🛼⚊🏮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问题就是,这样的话😧🃭🚾他呆在酒🂽🔓楼的时间肯定很多…等等,他可以雇佣工人,从掌柜到小二,就连厨师也可以直接雇佣,只要到时候他交给厨师一些菜色,他就⚓能当个甩手老板。

    想法是好的,但是这么一来,成本就有些高了,手上这点银子明显有🆇🍞🉐些不够。

    所以,这事还得再想想。

    所🂩👡🊖谓闭门造不了好车,黎霄干脆出门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适合的铺子。

    黎霄住的院子很偏,不但院子里几乎不怎么🋎来人,院外也基本没人经过,所有他在这里进出了一年多,也没什么人发现。

    熟门熟路的越上墙头,见周围没有人经过以后,黎霄才一跃跳了下去。刚刚走进街口,黎霄正准备像平时一般混进人群,突然感觉有些不对,一回头,就见一个十二三岁,穿得破破♜🉓烂烂的少年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看他回头,歪头冲他咧嘴一笑,手上拿着个荷包一抛一抛的,样子一看就很欠揍。

    黎霄顿感头疼。

    这小子是普城的一个乞儿,一年前他刚偷摸出洛府的时候不懂隐藏,身上的衣服料子还算不错,又是一个生面孔,就被这小子给惦🊭📥🜾记上了。

    面对一个惦记自己扁扁荷包的小子,黎霄自然没客气,直接把人给收拾了一顿。但是看那孩子瘦骨🞰🗰🟔嶙🉶峋的,他也没下死劲儿,让他疼一疼也就把人给放了。

    结果,他就被这熊孩子给惦记上了,时不时就在🙜他身边晃悠一下,虽然每次都被他打的鼻青脸肿,但是他🐙⛽就像是和他耗上了一般,每次养好伤就要来刷刷存在感。

    那🂩👡🊖股子执拗劲🄒☫🂗儿,要是用到正途,绝对是个干大事的主。

    到底看🊚🐺他还是个孩子,黎霄试图和他讲道理,告诉🖨他偷窃的行为💖👴🍅是不对的。

    每次他也不吭声,失手后要么转身就跑,要么抱头被他修理一🜵顿,这么一折腾就🏮🝠是一年多,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执拗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