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大概是84--85年],笔者在《新华文摘》上看到了一篇约5万字的专家长篇论文。他首先定义鸦片不是可以一口吃下去就要毒死人的毒药,而且是一种可以治病的药。其次定义:是药皆有三分毒,长期服用某一种药,医好了肝或许就伤了肾,医好了肾或许就伤了脾。鸦片也一样,长期大量超量吸食,就会造成机体的免疫力下降,甚至最后导致器官衰竭而亡[文中岗川和北惠的悲惨命运就是如此]。专家指出:鸦片这种药物🔶🅉就和杜冷丁、大麻等药物一样,应当在病人的治疗中限制使用,否则,就会形成‘药物成癖’,就会进入人体代谢中形成不可或缺的一种成份。这时,鸦片在人体里还只是“药物成癖”,即只要有充足的鸦片来源、有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鸦🝝🌊♁片就不能称之为“毒”了。而且鸦片的味道比香烟旱烟要香多了,吸食后令人的角度阐述毒品危害的客观性,十分让人警醒,笔者仍然记忆犹新。笔者在写作中没有回避所谓毒品问题。因为鸦片战争给国人带来的灾难实在是太惨痛了!为何不让夷人们去尝尝滋味!唠叨得有不当之处,请读者大大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