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
沈逢春/文
他当了混蛋这么多年,在遇见她之后,想要当她的英雄,对她说:别怕。
南城的天气总是阴阴沉沉的,总是绵绵细雨不断,天气湿漉漉的。
南城一中后街和商业街交汇处有一条街,店铺林立,深受附近的学生的欢迎。
街道后面有两排废弃的低矮的楼房,常年没有人居住,小巷子里阴暗潮湿,脏乱不堪。
小巷子里阴暗潮湿,阴森森的,墙角的夹角处污水横流,长满了青苔,散发出细微的,阵阵的异味。
巷子尽头处的那摇摇欲坠的路灯随着微风摇晃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巷子里面传来了打斗的声音和暗哑的闷哼声。
隐藏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子里,隐隐约约的,模糊不清。
两分钟以后。
巷子口处隐隐约约的走出了几个人,其中最为显眼的就是走在最前面的,走在最中间的那个男生,校服外套松松垮垮的搭在手臂上,衬衫的领口解开了两颗扣子,隐隐约约的露出精致的锁骨。一头奶奶灰发色在走出巷子,接触到阳光的那一刹那,更加显得显眼。半低着头,一边走一边转着脖子,时不时的还揉了揉手腕。
白皙的,骨节分明的手上沾上了些许的不知名的红色液体。
几个男生懒懒散散的站在巷子口,手中夹着烟,深吸一口,然后烟雾从鼻子里慢慢的散发出来,烟雾缭绕,肆意张扬,又难免显得颓废。
“操,张新宇那狗杂种,竟然找了人来围我们!”其中一个留着平头的男生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骂咧咧的说道。
“幸亏我们人多,要不然今天绝对不能这样完好无损的从那里面走出来。”
“行了,我们这不都是好好的走出来了吗。”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打着圆场。
“下次绝对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们。”
“行了,闹出人命来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