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冷风。
叶锋眼前,是一家小店。店虽小,人也少,但这小店却决不普通,小店的主人不普通,今晚来这小店的客人们,同样不普通。
小店对面,是一栋萧索府邸,名字叫“兴云庄”。现今这府邸虽已破败,但声势之大,名声之隆,堪称当世第一,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兴云庄,赫然便是曾经的李园,老李探花的李园,更是“小李探花”李寻欢的李园!
试问当世,但凡是与小李探花牵扯一起的,哪样东西,岂会一般?又岂能一般?
这小店主人便是那驼子,孙驼子。
‘平湖’百晓生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是妙参无方的如意棒,“天机老人”孙老头。而孙驼子这姓,便是“天机老人”孙老头那个“孙”!
王怜花曾有恩于他,后跟沈浪、熊猫儿等人扬帆云游海外前,曾有事交托于他。大丈夫一言九鼎,别人有恩于他,他便要报,无论如何!
于是,他便耗费十余年光阴,心虽有怨言,却仍恪守承诺,死死守在这府邸之外,一步不离,孤苦伶仃,十余年也未曾与家人团聚。
所以孙驼子、阿飞全都不愿受人恩惠,一点恩惠也不愿!
那醉鬼一般,落魄的中年人,自然便是赫赫有名的小李飞刀李寻欢。而那辫子姑娘,自然也便是孙小红,天机老人孙老头的孙女。
既来之,则安之。
叶锋轻笑一声,施施然走进小店。随意找了一个酒桌坐下,叫了几碟下酒菜,又叫一壶酒。
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又仿佛是在怒刷存在感,哐当一声。卖相风骚的斩龙剑,直接搁置在桌上。
倘若自己记忆没出现偏差,今夜这小店,怪客将是一波一波的,现下自己能做的,安静看戏便可。
他眼中。别人是怪客。但在别人眼中,他又何尝不奇怪?
孙小红便睁大眼睛,疑惑地望向这边,似在脑海中,苦苦搜寻与叶锋有关,与那把注定不凡的兵器有关的记忆。结果自然是徒劳的。
正在此时。一个苍老的声音,远远传进店来:“好剑!”话语之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