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修要做到几息之间击杀数十头二阶野狼也是能做到,但是绝对做不了红袖这一般轻描淡写,好像是不费吹灰之力一般。
虽不愿意承认,心中还是对红袖的剑术佩服不已。
只见红袖一边继续击杀飞扑过来的野狼,一边说道:“
刀剑枪是武学的三大主兵,常言道:‘刀如猛虎,剑如飞凤,枪如游龙。’出刀要如猛虎下山,使剑却是要似凤凰飞舞。
你所用的巨剑原本可当刀用,不过刀分‘天地君亲师’五位:刀背为天,刀口为地,柄中为君,护手为亲,柄后为师。
这五位之中,自以天地两位为主,我看你刀法也只一招‘血战一刀’还算凑合,天地两位固然使得出神入化,而君亲师三位也原本要用以攻敌防身。
而你用刀的基础实在太差,更不没用发挥出刀法之中‘展、抹、钩、剁、砍、劈’六字诀!
现在野狼数量过多,你若是只用‘血战一刀’应付,只怕还没击杀一千就要力竭。
你不若当用刀法之中一个‘劈’之诀罢了!”
陈修心中想道:“我的刀法基础岂止是差,根本就是零。单手剑的十八式的基础剑法我倒是练过,至于刀法基础虽是看过,却是从未练过。”
当下依红袖所言,只一个“劈”字诀刀刀刀劈出,一剑落下必然有一条野狼被破开两瓣或者是两截。
刀法是双手握刀,剑乃是单手。
同是一个“劈”字,其中i出刀出剑的角度、运劲发明全然不同。
刀重剑轻,剑劈下多用的是碗力,而刀重,需要配合全身之力一气呵成,一刀劈下要有石破天惊之势。
陈修一开始还不能分辨出二者不同,待得杀了三十多条野狼,越发明白其中的差别,出剑越快,往往一刀出更是带着刀芒,把后面的野狼也分尸,大有一刀两尸之势。
再击杀一百多头野狼,剑锋上的刀芒又长多几分,更是一刀三尸、四尸。
红袖一旁看得暗暗心惊:“他好高的领悟力,居然一点就通!”
这一批冲刺过来的野狼群有上万头之多,从他二人身旁经过的就有算千头,待得最后一头野狼杀完,两人浑身都是狼血,看着甚是恐怖。
尤其是陈修,他本身就是赤身裸体,染了一身的狼血之如同是原始兽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