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怪刘嫣然先入为主将沈衍视为掌中之物。这几年刘氏与沈氏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密切,分了圈子里不少人的羹,联姻更是水到渠成。
虽说今天只是刘嫣然和沈衍的第一次见面,但刘嫣然知道,这婚是结定了。不管他们俩同意或是不同意,都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事已至此,她刘嫣然虽然不会要求沈衍为她守身如玉,但婚前该断的,还是得断干净。
她话里的试探之意明显,而沈衍明知她是何心思,却依旧故作无知。
“我兴趣爱好还挺多,不知刘小姐说的是哪一项?”
呵,这些男人,都是一个样,
“叫我嫣然就好了。”刘嫣然眼角弯弯,“我记得你初中时喜欢打篮球,经常跟周昊辰一起玩,对了,还有那个女生,我没记错是叫姜予吧?”
沈衍但笑不语。
刘嫣然似乎陷入了回忆:“那女生染了一头黄发,还剪了头,乍看之下像个男生。当时我们班级有人和你们小学也一个班级,说是姜予小时候还喜欢在音乐课上逃到外面捉蚯蚓,捉到了就回来吓女生。”
刘嫣然自然没有注意到,当她提起捉蚯蚓这件事情的时候,眉头一皱,眼里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一丝鄙夷。
她从小家教甚严,捉蚯蚓这事在她向来又脏又恶心,不知一个小女孩怎会喜欢做这种事,且还要恶作剧──这在她身边从来没有发生过,可以说,一所有名的家中有地位有权势之人的孩子才能进的小学,堂而皇之地发生这种事情,几乎是闻所未闻。
沈衍自然也没有忽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厌恶,
姜予确实爱捉蚯蚓。
那回,一位新来的音乐老师嫌班级吵,想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于是找了语文课本中最长的一篇让大家抄。
抄是不可能真抄,除却几个特别乖的,大家基本上抄个两行就在底下胡乱涂。
音乐教室在一楼,旁边有一个大草坪。那时初夏,天气不温不火,也不知姜予什么时候趁大家不注意猫了出去──她个子虽然小,但实在是皮,老师只好把她安排在最末的位置,不知这是不是养成她初中时中二性格的引子。总之她的行动实在隐秘。
下课前十分钟,她带着袖子裤角的一身土猫回来,颇为得意地把蚯蚓展示给周昊辰看。
可怜的周昊辰正在抄写纸上奋笔疾书画漫画,一转眼一条正在拼命蠕动的蚯蚓。
随着蚯蚓的蠕动,它身上的土屑夹杂着粘液就要落在他的作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