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个结婚的好日子,十里八乡里面,难说也有别的人家结婚,那车队走错地方了,也是有可能的。
车队的第一辆,上面下来了一个人,那人西装革履,见到了孔大发,就热情地过来拥抱了起来“表叔!可想死我了!”
“等一下,你……你是哪一个呀?”
孔大发有点儿搞不明白了,他印象当中,可没有这种开豪车,在外面做大生意的亲戚,而且,眼前这个人看着是有点儿眼熟,但是气派堂堂,也不像是农村人。
“表叔,你怎么连我都不记得了,我是毛蛋啊!”
“毛蛋?”
孔大发当然是记得毛蛋了,那个小时候,在他家生活了好几年的毛蛋,那个鼻涕虫,从三年级到初二呢,一直都是住在他家的。
毛蛋他爸烂赌,欠了钱被人追要债,打断了腿然后就失踪了,他妈也跟人跑了,就只有孔大发这么一个表叔亲戚了,走投无路,找到了孔大发。
孔大发看毛蛋可怜,就收留了下来。
后面到了初二,那毛蛋有一天放学后,就没有回来过了,也不知道他是找到了他爹,还是被人拐走了,孔大发和学校找不到人,后面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毛蛋竟然都已经长这么大了,还发了财,开车豪车,带着一个车队的人来贺婚宴。
“毛蛋?!”孔大发抱着毛蛋的脑袋,仔细看了一下“你真是那个毛蛋!?”
村里人自然也对毛蛋有些印象,他毕竟也在花海生活了这么好些年,村里人认得他。
“对呀,我当然是毛蛋!我昨天才回到镇上来,听说今天振全表哥结婚,我这来得仓促,也没有什么大礼,这样,这20万礼金,表叔你一定要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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