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的,我就从法院拿到了张旭提供的所谓的证据。居然有三张。一张是七万五千元,一张是六万元,这两张是借据。另一张三万元不是借据,而是写着我们开店的时候他的投资。两张十三万五,借款人都是他的二姐张晴。
而七万五的那一张是写着盖房子借的,六万元的那张居然没有写干什么用的。可见都是伪造的。当初张旭也和我说过盖房子钱不够会差一些,可也差不了那么多呀。拿着这些借据,我回到单位心里暗暗的盘算着,要是真要能分给我一半的房子,就算这个借条是假的,我也就认了。虽然现在我的手里没有钱,但是我可以慢慢的还,要不然,我哪怕向家里人再借一点也行。就这样,我打定了主意就等着开庭的日子了。
可是到了开庭的那一天,一切又都变了,张旭居然又不承认这个房子是他盖的了。一口咬定是他女儿盖的,钱都是他女儿出的,所以这个房子不能分给我。
本来我都打算认了这个七万五千块钱的借据了,现在情况突变,让我一下子又没有了主张。
我听了张旭说的话以后就说:“这个房子不给我一半,我不同意离婚。”
张旭说:“这个房子不是我盖的,我怎么分给你?”听了他的话我不再说话。只是不同意离婚。后来法官又向我提供了一张起诉书。她对我说:“你看一看,这张是张玲玲起诉别人的起诉书,承包张旭这个房子的施工队出现了质量问题,但是人却跑了,找不到了,所以张玲玲起诉他要求赔偿。这个房子确实是张玲玲出的钱。合同都是她和施工队签的。”听了法官的话,我的脑袋一下子大了好几倍,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但是我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话来反驳,看来张旭他们为了能成功的将我们婚后盖的房子转移到他女儿的名下,早就做好了各种铺垫。一想到这里我并没有看起诉书的内容。我也没有心思的看下去。我就只是不同意离婚。
后来法官对我说,让我先出去等一会儿,她和张旭再商量商量。我出去了。
法官和张旭是怎么商量的,我当然也没有听到,只是等了一会儿法官就让我进去了,然后张旭就出去了。法官对我说:“张旭同意可以给你钱五万块钱,你看同意不同意?”
“不同意。”我很果断的说。五万块钱?张旭盖这个房子要花二十多万,给我五万我怎么会同意?再说了,既然张旭提供了欠条,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盖的了。所以我觉得这个官司我是可以打赢了的。我要五万块钱,在北京这个地方租房,能租几年呀?我自己要是分到了房子,最起码我可以有个落脚的地方。老了那一天我也不至于沦落街头了。
“纪文丽,你再好好的想一想,你要是坚持要这个房子,张旭要是不认帐的话,你也不一定能要得到。还有就是你就算是分到了房子你能在那里住得了吗?我们这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是分了房子,女方也住不下去。以后会有很多的麻烦事。比如,他要是给你停水停电什么的,你怎么办呢?”
“他给我停水了,我用矿泉水,他给我停电了,我点蜡烛。我这快到五十岁的人了,我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吧?”我赌气的说。“我也不怕他不认帐,这个房子是我们婚后盖的,这是事实,他赖不掉。”
法官见我的态度挺坚决,也就没有再劝我,而是又把张旭叫了进来。庭审继续进行。
“你既然不同意调解,张旭又不承认这个房子是他盖的,那这个案子里分不了房子,因为这个房子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所以你要是想分房,只能另行起诉。”法官对我说。
“分不了房子我就不同意离婚。”我固执的说。
“在这个案子里分不了这个房子并不代表你分不到这个房子,你还是可以另行起诉的。到时候你起诉分家析产,你仍然可以分得到的。”法官对我说。
法官对我说的话我十分的不理解,我有些生气的说:“这是我和张旭共同盖的房子,为什么要和张玲玲分家呀?我们结婚这么多年,她没有在家里住过一天,盖房子更没有出过钱,为什么要和她分家呢?我不明白这个道理。”
“你说她没有出钱,可是她说她出了钱,而且现在有她起诉施工队的起诉书,就涉及到这个房子,所以只能按照分家析产这个官司来打,到时候你得把涉及的人都写上。比如他们不是说张玲玲出了钱吗?而且说是给张旭的妈妈盖的,那么你起诉的时候,就把张玲玲,张旭以及张旭的妈妈都写成被告。”
“我真不明白了,这怎么又出来张旭的妈妈了?她哪有钱盖房子呀?她一个月只有几百块钱,吃药都不够呢,她怎么会出钱盖房子?”我越听心里越不舒服。心里认为法官有意偏袒张旭。所以对她说话的口气也就不太好了。
“你不用担心,就算是把她们都列为被告,她们要是没出钱的话也不一定能分得到,但是这是个法律程序,这个官司就得这样起诉。”法官说。“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你可以在笔录上写上,我不放弃房子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