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云很鸡贼!
如果换一种好听一些的方式来形容,或许应该说是聪明或者是精明。
最终,陈理和马小云达成了一个协议。
但是两人达成的协议仅仅只是针对...此次《千年虫漏洞补丁终极版》的售卖一事。
而原本陈理的诉求,是以《千年虫漏洞补丁终极版》为技术入股,直接入股马小云那个还没有创办的互联网公司。
但是...马小云拒绝了。
因为《千年虫漏洞补丁终极版》的价值实在是太大了,如果陈理以《千年虫漏洞补丁终极版》为技术入股,那这家企业...根本可能就不属于马小云以及他的团队了。
前世,马小云曾经接受过某家外资背景的互联网企业入股。
当时马小云获得了巨额的注资,但是他也因此差点丢失了自己对企业的管理权。
而且这其中有个前提因素!
当时马小云的公司其实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如果没有大量的资金注入,可能后来就没有后来的阿狸巴巴了。
而那家外资背景的互联网企业,也正是看到了阿狸巴巴当时的困境,所以直接来了个狮子大开口。
最终马小云拿到了一大笔资金,但是也付出了相当多的股份。
甚至他还买下了那家外国互联网企业在国内因经营不善而出现问题的分公司!
陈理记得很清楚,当时媒体铺天盖地的炒作马小云的企业收购了世界知名五百强企业在国内的分公司。
可实际上...呵呵!是谁收购谁...还真不好说。
有些话听听就行,可不要当真。否则的话后来马小云也不至于差点丢失掉公司的管理权。
对于绝大多数的创业者而言,公司其实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没有哪个创业者愿意放弃自己亲手创造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