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场合李局长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有点滑稽。
“万厂长!听说你前几天见了两位来自南方的商人?”
双方寒暄了几句就开始进入正题。
万帆挠挠头:“是的见过两个南方商人。”
“你见这两个商人干什么?”
“李局!见商人能干什么?做买卖呗,要是特务交换情报就不找他们了。”
“你倒是心态放松。”
“这有啥紧张的,买卖不成仁义在,没什么值得紧张的。”
“不知你要卖什么给他们?”
“一个商标。”
“商标?什么商标?”
“就是黄海牌蓄电池的商标呗。”
万帆也没抵赖也不狡辩,抢注商标又不是犯法的事情。
“黄海蓄电池的商标怎么会在你手里?那商标不应该是黄海蓄电池厂的吗?黄海蓄电池这个商标可是用了几十年了。”
“按理说说应该属于黄海蓄电池厂的,但只能怪他们法律意识太差,用了这么多年却不知道去注册。我闲着也是闲着顺手就把它注册了,指望它能卖两个钱。”
“你这是犯法!”一个万帆不认识的二十六七的青年突然大声冒出了一句。
万帆皱了一下眉头:“大哥!你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会吓死人的,你是哪个部门的?”
“司法的,你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华国某某条某某…”
“别某某条某某例,你具体点说说哪一条哪一例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