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莫云转身,拉住池慕云的手。

    女孩的手微微缩了一下,但没有甩开。莫云并不是想故意占女孩的便宜,而是因为在这种人多的场合,她有可能会不知道该做什么,说什么,导致自己两人露出马脚,从而使得任务失败。因此,他有必要稍微引导和帮助一下她。

    “你和池的感情真好。”白人青年羡慕道,“早知道该把我的女朋友也带过来。”

    “她不是已经在这里了吗?”旁边的矮个青年捏住了白人青年的手。

    “滚滚滚。”白人青年没好气地甩开。

    几人围绕着篝火重新坐下。

    “莫,你和池突然出去,是发现什么了吗?”金发青年问。

    “是的。”莫云虽然完全不知道发现了什么,但也面色不变,接话道,“我杀死了一头野猪,还有一些奇怪的痕迹。”

    “野猪?”白人青年惊呼道。

    “是的,有一辆轿车那么大。”莫云用手比划了一下。

    “那应该够我们吃好几天了。”白人青年兴奋地搓搓手,“烤猪排可是一道美食。我带了油、盐还有孜然粉、辣椒粉,还有专业的烤架。”

    “不愧是我请来的探险专家,居然能杀死那么大的野猪。”金发青年赞叹道,随即好奇地问:“你是怎么杀死它的?”

    “它原本就受了重伤。”莫云冷静道。

    “是北原狼吗?”看起来有些木讷的青年问。

    “不知道,但我认为狼的爪子不可能留下那样长和深的伤口。”莫云摇摇头,“等明天天亮之后,我可以带你们一起去看看。”

    “那太好了。”

    莫云是一个很喜欢观察的人,身为一个作家,他平时很喜欢观察身边每一个出现的人,去仔细琢磨对方的心理和动作。他两腿盘起,坐在篝火旁,一边用含糊不清的话语搪塞篝火旁的众人,一边仔细观察着他们的特点,并且从对话中分离出有用的信息。大约半小时后,他便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金发青年的中文名字叫王朗,但他本人和女朋友都不是中国人,而是属于一个没有听过名字的国家,毕竟这里是平行世界,语言和地理特征都和现实有所不同。王朗的本名是格林·威廉斯,他的金发女朋友名字是凯特琳·舒尔茨,这次的探险队就是由格林和凯特琳两人召集的,他们都是同一所大学认识的朋友。

    刚才举枪吓唬莫云的白人青年叫庞贝·弗罗雷斯,是一个对美食非常狂热的爱好者,不管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烧烤工具,可以说是一个资深“吃货”;喜欢开黄色玩笑的矮个子青年,沙比尔·迪安,是一位旅游爱好者,喜欢在全世界各地游玩;而另外一个神色有些木讷,不善言谈的青年,叫做汉斯·卡波,是一位年轻的生物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