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零文学>科幻小说>我没看过火影啊 > 第四十四章 滴骨认亲
    “放心!”孙景云其实一页都没看,不过没关系,它已经被录在了QQ群里了,用的时候再翻就行。

    “那就好,我叫人来为殿下更衣,随后我们就去往宗正府!”

    皇子的衣服极为讲究,纯金色的内衬,外面一件修神的丝绸衣服,在外面又是一件漆黑的礼服,最外面又套了件深蓝色的大衣。

    样式就跟海军大将的大衣类似,只不过肩膀上缀的不是星星,而是一朵牡丹花。

    牡丹花是花之国的国花,也是花之国的名字来源。

    整个衣服穿起来繁琐,得两个侍女帮忙,但行走起来却并不碍事,反而有一种吴带当风,衣决飘飘的感觉。

    孙景云走了几步就适应了这件衣服,而且他还发现这个衣服其实并不影响战斗,只要脱下大衣,里面修身的锦绣服就是一身战斗服!

    虽然防御力可能不强,但绝对不影响行动。

    将头发扎起,又插上了一根紫玉钗,孙景云顿时就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俊公子,变成了器宇轩昂,贵不可言的皇家公子!

    “殿下,今天的你实在是太帅了!”看到穿戴整齐走出门的孙景云,莉娜顿时眼前一亮,赶忙上来要搀住孙景云的胳膊,却被他一把推开。

    “我可不记得礼记中还有皇子出门需要人扶着的规定!”孙景云笑道。

    “是!”莉娜大呼可惜,只能走在前面,为孙景云带路。

    门口早停了一辆马车,拉车的马匹纯黑,没有一点杂色,马车宽三.3米,高3.9米,上有凋花飞燕,大鹏展翅,咋一看普普通通,但认真一看又能看出来,这辆马车相当不简单。

    马车旁边还随行着六名黑甲骑士,这些骑士全身都穿着铠甲,只漏出一双眼睛,而马匹身上也套着重甲,看起来非常炫酷。

    孙景云饶有兴趣的看了两眼,这些铠甲其实在枪械出现后早已经失去了实战意义,不过孙景云知道,这是花之国立国时留下来的传统,一直持续到现在。

    眼看还有人准备蹲下当凳子,孙景云都不等他站稳,直接就跳上了车,然后又伸手将莉娜拉了上来。

    “这...”那人愣了下,有些不知所措,然后就被反应极快的一个老管家拉到了一边。

    “唏律律...”

    马车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