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清洗着手上的血渍,漫不经心地想,比起单纯杀掉一个人,果然还是先摧毁那人的信念,再让他在绝望中死去更令秦卿愉悦。
秦卿的长相俊美,五官深邃但又温和,戴着一副金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但是身量很高,当你站在他面前时,会感到一种恐怖的压迫感。
这是个不知不扣的西装暴徒。
洗完手,他哼着不着调的歌,从厕所出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平静的离开了这所商厦。
——几个小时以后,会有保洁员发现那人的尸体。
这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内。
纵使秦卿刚刚用三言两语击垮了一个受害者的内心世界,并残忍杀害了他,秦卿却表现的如此平静。
镜片下的眼睛没有一丝波澜。
只有那哼着的有一丝悦耳的歌让人觉得他可能……是有一点愉悦。
真是恐怖。
秦卿。
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反派。
永远理智,永远冷静,把主角团耍的团团转,从没有人见过他失控的样子,直到大结局才终于被绳之以法。
秦卿开着车驶过一家花店时,停了下来。
他经常来这家花店买花,说来可笑,这样一个冷血的人,生活确实极富情调的,花与文学与浪漫,好像他就是那么温文尔雅的人一样。
但这一切对他来说还是太无聊了。
无论是作为装饰品来丰富生活的花,甚至是刺激神经的原始血腥。
都让他开始感到无聊了。
“叮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