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其实简单极了,最重要的一环便是揭露到人前,将状纸呈到公案桌上。
而这一点又恰恰好叫刘婉误打误撞做了。
方景和手段实在谈不上高明,估摸着是靠着家中荫庇,一直以来顺风顺水,无往不利。
很浅显的案件,几方人证一一对峙,就能将事情原委拼凑个七七八八。
事情俗套又悲剧。
方景和有怪癖,好辱人妇,这些年来犯了不少事儿。
他家里经商,上头有个做官的叔叔,又是家中独子,大大小小犯过不少事儿,都粉饰了过去。
前几日因着家中生意,到了同安,恰巧老毛病犯了,盯上一个寡居的妇人。
那妇人家中只有一个年迈婆母,跟一个四五岁的孩子。
连个像样的亲戚都没有,方景和心思一动,带着几个人就找上门去,而其中就有唐秋年。
至于唐秋年同方景和的关系,那就更简单了。
一个混子同一个衣冠禽兽浪荡子,一个打手,一个雇主。
那一日,唐秋年几人制住老妪,却失手将体弱的老人捂死。
而方景和那头,因着妇人贞烈,抵死不从,又见闹了人命,恶上心头,一不做二不休便将人一起杀了!
可怜那妇人为丈夫守节多年,又尽心尽力照拂婆母,养育孩子,就叫这几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害得含恨而终!
方景和害了大人还不够,连孩子都不想放过。
他眼中人命如草芥,想着死无对证,后边再怎么闹也闹不到他身上来。
可待他处理好婆媳二人,那孩子却是找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