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其实简单极了,最重要的一环便是揭露到人前,将状纸呈到公案桌上。

    而这一点又恰恰好叫刘婉误打误撞做了。

    方景和手段实在谈不上高明,估摸着是靠着家中荫庇,一直以来顺风顺水,无往不利。

    很浅显的案件,几方人证一一对峙,就能将事情原委拼凑个七七八八。

    事情俗套又悲剧。

    方景和有怪癖,好辱人妇,这些年来犯了不少事儿。

    他家里经商,上头有个做官的叔叔,又是家中独子,大大小小犯过不少事儿,都粉饰了过去。

    前几日因着家中生意,到了同安,恰巧老毛病犯了,盯上一个寡居的妇人。

    那妇人家中只有一个年迈婆母,跟一个四五岁的孩子。

    连个像样的亲戚都没有,方景和心思一动,带着几个人就找上门去,而其中就有唐秋年。

    至于唐秋年同方景和的关系,那就更简单了。

    一个混子同一个衣冠禽兽浪荡子,一个打手,一个雇主。

    那一日,唐秋年几人制住老妪,却失手将体弱的老人捂死。

    而方景和那头,因着妇人贞烈,抵死不从,又见闹了人命,恶上心头,一不做二不休便将人一起杀了!

    可怜那妇人为丈夫守节多年,又尽心尽力照拂婆母,养育孩子,就叫这几个畜生不如的东西!害得含恨而终!

    方景和害了大人还不够,连孩子都不想放过。

    他眼中人命如草芥,想着死无对证,后边再怎么闹也闹不到他身上来。

    可待他处理好婆媳二人,那孩子却是找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