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压榨卫所士兵,贪墨军饷,与商人勾结贩卖朝廷禁卖的物品,据我所知有火器,火药,铁器...”
良久,丁义才将心中的不满全部说出来。
阎应元不露声色的问道:“丁将军有证据吗?”
丁义无奈的摇了摇头。
在大明朝办案,理论有两种证据。
人证或者物证。
但凡谨慎之人都不会留下物证,而人证作证时会因为主审官的一句空口无凭被否决。
就在丁义认为阎应元和吴致远是一路货色时,阎应元说话了。
“本官相信你说的都是实话,所以本官决定当着所有士兵的面,揭露吴致远的罪行,如何?”
丁义激动的站了起来:“多谢阎大人秉公处理,在下感激不尽!”
“慢着...”见丁义要走,阎应元喊道:“既然要查办吴致远,需要丁将军帮个忙。”
“什么忙?”
“丁将军有八百边军精锐,为防止吴致远反抗导致两败俱伤。本官打算将丁将军的手下全部借调过来,以备不时之需。”
丁义顿感不妙。
名义上是借兵,实际是剥夺他的兵权。
难道他和吴致远真的是一伙的?
丁义摇头否认了那个猜测,阎应元很会带兵,有些东西是装不出来的。他对手下的将士特别好,不可能与吴致远同流合污。
旋即,他明白了阎应元的想法。
对方肯定忌惮他的实力,这才用借兵的名义解除他的兵权,从而安心对付吴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