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时间里。
崇祯向内阁成员讲述了如何在蒙古人的地盘搞卫所制度的想法。
卫所制度与满清的盟旗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
盟旗划分地盘,卫所也划分地盘。
小的部落设立百户所,设一百户。
十个百户所编为一个千户所,设一千户。
千户所往上是卫,设卫指挥使。
以土默特部为例。
根据对方的人口划分为土默特左卫,土默特中卫和土默特右卫。
三卫之上设土默特都司,并置都指挥使一名,都指挥同知两名。
土默特首领俄木布担任都指挥使,总揽军政大权。
朝廷从土默特内部提拔两人,担任都指挥同知。
由于指挥同知是朝廷选拔的,所以很难被俄木布信任。
同样。
两个指挥同知也不会对俄木布有多少忠诚。
他们会彼此猜忌,陷入内斗。
如果不内斗怎么办?
简单,换人!
解释完卫所制度后,崇祯继续道:“设立卫所后还有最关键的一步,就是给各卫所的牧民划分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