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旭中案首的事,金氏提起来就咬牙切齿。
一个泥腿子,没想到还真有这么好的运气。
这还不算什么。
最让她生气的是,她和周同的娘金镶玉同姓,原本想借着这个套套近乎,结果金镶玉压根见都不见她。
她都上门拜访三次了,只见了到了金镶玉身边的嬷嬷。
神气什么,迟早她的女儿柔娘都要嫁进周家,到时候金镶玉还能不认她这个亲家不成。
“娘,我就是心里不舒服,”温柔娘用帕子抹眼泪,“萧旭如今是案首了,再往上中举人,秀才,那姐姐以后就是官夫人,她命可真好。”
在临县这种小地方,哪怕是一个案首,也含金量很高了。
举人?进士?
不,绝对不可能。
金氏咬牙,“你以为举人秀才是那么容易就中的,你爹学问也不差,这么多年不照样是秀才。”
“周同能考上秀才就证明学问不差,来年考上举人就能选官了,他母亲家财万贯,萧家那么穷酸怎么和周家比,温巧娘再怎么也不可能越过你去,你们一辈子都是云泥之别。”
“娘你说的是,之前是我想岔了。”温柔娘擦干了眼泪,“等我嫁过去之后,我要好好督促同哥哥读书,他怎么也比乡下泥腿子强百倍。”
她一向要强,要是比不过别人也就罢了,比不过温巧娘,她不如不活了。
金氏拉住女儿的手,“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温巧娘那贱蹄子倒是命好,李翠花那婆子居然能生出好看的儿子来,不过也别高兴得太早了。”
当初李翠花上门提亲的时候,并没有带着萧旭,所以金氏以为萧旭左右不过是五大三粗的乡下汉子,哪成想生的那么好看。
温柔娘闻言吃惊地看着金氏,“娘,你要做什么?你可千万别做害命的事。”
要是有个杀人的母亲,她这辈子估计都抬不起头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