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是上次从沈夜那收缴的,白旸觉得这味儿不够劲儿,抽了反觉憋闷。
从沈夜来厄尔斯,白旸第一次像个下了班贪恋独处不想回家的已婚男人那样,磨蹭地留在办公室里发呆。
她在我中介所隔壁的小酒馆里打工,叫阿姗,还是阿三的,反正大家都那么叫,没人在意身份卡上的名字。帕瑞妮丝这样说。
那丫头和别的小工不一样,挺爱看书和写写画画的,客人和酒保们经常嘲笑她,叫她“高材生”或“大作家”。
阿姗从不回嘴,在那样的地方读书写字,就像在医院里健身一样奇怪,促销灯牌上经常有错别字,连我这种半文盲都看得出。
她有时因为写字太投入耽误工作,被老板骂,其实她干活儿还行,够麻利,工钱要得也不多,障碍者劳力,性价比没得说。
我有时去隔壁吃饭,打眼就看出她孤苦寒酸。我们这种自己读书少没文化、借口生活所迫不求上进的,反倒容易欣赏她那种倔强劲儿,说不定人家哪天就逆袭了,真成了高材生或者大作家,我可是会真心替她高兴哦。
碰上她就给些小费,一来二去,阿姗跟我熟了,笨手笨脚地想做些回报,汉堡里塞双份肉饼、啤酒不兑水、赠送几颗盐煮花生之类的。
她这里有颗痣。帕瑞妮丝指了指鼻翼下方。人看起来丧丧的,又不合群,像个怪胎。熟了之后觉得还好,人老实,总是小心翼翼,懂得知恩图报,这比太多人皮兽都强。
我问她在写什么,她一开始不太好意思,大概更不好意思拒绝我,或是出于期待、分享之类的心思,把那些拿给我看。
有些是,还有童话,我看不太懂。你知道,那些名著也不是谁都读得懂对吧,百年经典在我看来不如厕所读物写得热闹,催眠都嫌伤脑筋。
所以我也不知道她写得怎么样,我分不出好坏,但那不重要,她等着我的肯定,我只要说好,鼓励她坚持梦想就对了。
阿姗果然很开心,她把我当成了知音,有了新文章会最先拿给我看。
坦白来说,这给我造成了一点点负担,不过问题不大,讲些好听的话让人开心一点也不难,尤其对那些从未得到肯定和赞扬的人,他们最好哄了。
阿姗似乎比之前更加努力地写作,这不是好事,不久之后她因为耽误工作给老板炒了鱿鱼。
她又试着去了几家店求职,结果都不理想。
她没来找我借钱或者怎样,可能不想破坏自己在我这里的印象,她留给别人的好印象不多。
坚定、有才华,我猜她希望别人这样看待她,而不是一个做白日梦的蠢丫头。
我也没主动帮忙,我这人向来如此,对好听话从不吝啬,涉及实际的就算了。那么多可怜人,在总长和长官们的年报里不过是一串数字,哪轮到我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