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的日子过的很快,在狼人族的领地逗留了三个月的时间,他们终于是做好上路的准备了。
深入魔域的旅程必将凶险重重,可池顿一时间又找不到抑制锦鲤灾咒的办法。
他们就只能出发了。
“虽然宁静的生活使我眷恋,可也到了该踏上旅程的时候了。”
这是锦鲤说的,池顿发现最近的锦鲤有了很大的变化,她的性格不再那么偏执了,好像对很多事情都看开了一样。
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吧,至少,她再也没有因为自己魔族的身份而难过了。
向狼人族告别的时候,池顿也曾对它们表达过谢意,同时说明了他们此行的目的。
去半海岸寻找玄龟魔族,平息这场战争。
狼人族虽然也同样爱好和平,可在池顿与那些残暴的魔主之间,他们还是没有忘记恐惧。
池顿可以理解,一份恐惧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忘记的,更不要说,他们可以信任的,只是自己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
池顿并不在意,辞行而去之时,他给狼人族留下了一头近十米高巨兽的尸体,这可以当做它们的食物很长一段时间了。
狼人族可不是一日三餐,它们三天能吃一顿就不错了,因为无法保证食物的来源,没有人敢吃的太多。
远离了狼人族的领地之后,眼中又恢复了曾经的那一片荒凉。
锦鲤走在池顿身边,忽然说:“池顿,你背我吧。”
“哦。”
池顿背过身去,等着锦鲤爬上来。
“你自己不是能走嘛?”
池顿忽然有些奇怪,锦鲤现在的身体也不似之前那么虚弱了,怎么还要自己背着走?
“我懒。”